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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十堰:允许适老化改造住房提取公积金 每套

文章来源:undefined | 作者:管理员| 发布时间:2023-08-15 05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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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经纬8月9日电 据“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”微信公众号消息,近日,湖北省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《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取业务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其中提到,允许适老化改造提取公积金,所居住住房被纳入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名单的,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每套适老化改造住房不限次数提取,提取金额上限为1万元。

  《通知》提到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和适老化改造提取公积金两项。

  在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方面,《通知》提到:

  (一)受理条件

  1.租赁人及配偶在十堰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地无自有住房的。

  2.提取额度:租住普通商品房的,单身职工提取额度为1200元/月,已婚职工提取额度为2400元/月。租住本市保障性住房的,按照实际租金提取。

  3.提取时限及频次:提取额度从租赁合同当日算起(对日计算),同一套房,租赁人和代际人可按月提取一次上月房屋租金,或按年提取上一年度房屋租金。

  (二)申请材料

  1.租赁人夫妻双方身份证、结婚证;

  2.租住普通商品房的,签署《承诺书》; 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,提供房管部门开具的正规发票;

  3.提取人I类银行卡;

  4.代际互助提取,需同时提供代际人的身份证,户口本、结婚证等亲属关系证明材料。

  (三)注意事项

  1.租赁人夫妻双方不动产查询证明由前台完成;

  2.租房提取中的租赁人需年满18周岁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十八条规定,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。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,不能单独签订租房合同。

  在适老化改造提取公积金方面,《通知》提到:

  所居住住房被纳入本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名单的,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

  (一)受理条件

  1.提取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,且未向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。

  2.提取频次及金额:每套适老化改造住房不限次数提取,提取金额上限为1万元。

  (二)申请材料

  1.纳入适老化改造名单的关联人身份证;

  2.提取申请人I类银行卡;

  3.代际互助提取,需同时提供代际人的身份证,户口本、结婚证等亲属关系证明材料。

  (三)注意事项

  纳入适老化改造名单的关联人信息,已录入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,受理业务时输入关联人姓名、身份证号码,系统会自动识别,不在系统内的关联人不符合提取条件,不予办理。

  《通知》同时明确,通知于2023年8月7日起执行。(中新经纬APP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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